大型水电工程文物保护工作专题研讨会在重庆召开
大型水电工程文物保护工作专题研讨会在重庆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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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就大型水电工程文物保护项目管理模式、保护规划规范、项目实施、文物保护与利用等相关问题展开专题研讨,以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和规范大型水电工程的文物保护工作。

  10月13日,大型水电工程文物保护工作专题研讨会在重庆召开,会议由我院主办,川、藏、云、贵、桂、粤、湘、鄂、皖、浙10个省级考古研究机构出席,特邀中国文物报社参会。

     本次会议是中国南方基建考古区域协调会的延续。随着各地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种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日益增多,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基本建设工程中考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工程中考古工作的管理,协调南方各省基本建设考古工作、交流基本建设考古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实现基本建设和文物保护工作的协调发展,自2008年以来,中国南方相关省级考古所相继举办区域协作会议,至今已成功举办了六届。每次的会议,均设置了不同的研讨主题:如跨区域文物保护合作协作机制、基建考古项目规范化管理、考古工作在大遗址保护、传统村落保护中的作用等,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我院邀请南方10个省级考古单位,以大型水电工程的文物保护工作为主题,就文物保护项目管理模式、保护规划规范、项目实施、文物保护与利用等相关问题展开专题研讨,通过交流、学习,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和规范大型水电工程的文物保护工作。会议由我院院长邹后曦主持。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副主任、市文物局局长幸军致欢迎辞。
     幸军首先介绍了重庆市基本建设考古工作的基本情况和考古项目工作任务,重点介绍了在三个方面加强基本建设考古工作所采取的方法、措施及效果:一是实行委托制,将配合基本建设文物保护工作,以5年为一个周期,委托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具体实施;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市文物局与市发改委、市移民局、市交委、市经信委等部门密切合作,在铁路建设、轨道交通、水利水电工程、能源建设等工程的文物保护方面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三是坚持规划先行,在实施大型水电工程文物保护项目中,沿袭三峡工程文物保护“规划先行”的经验,坚持规划先行原则,取得良好效果。幸军指出,本次会议以大型水电工程文物保护工作为主题,通过与各省区考古单位充分交流,学习借鉴各地在大型水电工程文物保护的宝贵经验,必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大型水电工程的文物保护工作水平。
     随后,我院副院长白九江做《水库文物保护的几点思考》专题发言,介绍了我国水库文物保护的发展历程、保护特点、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新的工作思路和建议。
     会上,参会的11家考古单位就大会确定的主题先后进行了发言,并开展了热烈的讨论,代表们普遍认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大型水电工程的文物保护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一是从过去的“我要做”转变到“要我做”,从“慢慢干”到“限时干”;二是考古工作的要求更加精细化,课题意识和科研水平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大型水电工程存在着文物保护实施与预算时间间隔过长造成经费的不足、工程建设进度与文物保护的周期发生冲突,文物保护实施中的征地、青苗补偿、民俗民风矛盾,地面文物保护缺乏行业性规范等问题。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文物保护的成果不只是单纯的参观欣赏,应该有可持续利用和发挥其文化传承的作用,对于古镇、历史街区等大规模建筑群的保护利用,既要处理好文物本体、历史风貌建筑的问题,也要考虑到原居住民的生活及当地传统文化的延续;要推出新的文物保护宣传理念,如邀请当地政府和建设业主参观考古工地、召开成果汇报会、举办专题展览等等,进一步扩大文物保护的影响,让文物保护成果回馈社会、惠及于民。代表们还呼吁参照环保、移民、水电等行业的惯例,由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文物影响评价报告》方案编制标准,制定地面文物概算定额,同时呼吁兄弟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维护文物保护的严肃性、科学性。
    会后,代表们赴涪陵、酉阳,对三峡工程的文物保护项目白鹤梁水下博物馆、彭水电站搬迁项目龚滩古镇进行了实地考察;同时还参观了湖广会馆、太平门遗址考古工地。考察中,代表们针对文物保护与利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讨论,对我市大型水电工程文物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刘华)